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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尔翔:元宇宙下“DAO”之道

2021-12-10 11:31:24   作者:窦尔翔 1018
人类“神经链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升,催生了元宇宙组织的到来。

较为公认的看法是,“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中文译字“岛”,是基于区块链核心思想理念即信任协同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全新的人类组织形态。DAO(岛)是公司这一组织形态的进化版,是人类协作史上的一次革命性的进化。

大家认为,“DAO”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分布式与去中心化(distributed and decentralized);第二,自主性与自动化(autonomous and automated);组织化与有序性(organized and ordered)智能化与通证化 (intelligence and tokenization)。

如果“道”是人类解决稀缺问题的统称,那么“道”这种分子可以分解为两种元素,一种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一种是“制度统学工程技术”。在DNA大分子意义上说,“道”是通向目标的两条螺旋棱即“磷酸”与“脱氧核糖”所杂合而成的“道路”边界。

即“DAO”要实现提升人类物质稀缺解决的生产力目标,既要有非系统要素,也要有系统要素,这是“道”所“法”之“自然”。由此公理推论,上文所表达的“DAO特征”,可以通过对“统学”的显化补偿而更优化一些。否则容易滑向极端的“非系统主义”。

分布式没错,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初衷更没错,但并非笼统而完全地“去中心化”了。事实上,“DAO”是多样化的,类似于平行宇宙,“一花一世界”,“一岛一中心”啊。另外,“DAO”是事件驱动的,而经济事件具有“产业生命链磁力链”中心化特征。

自动化也没有问题,组织内共识和信任更易达成,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组织的信任成本、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也没有问题。但是“自动”则将问题简单化了。“动”是有目标的,目标是有标准的,组织要素是需要甄策的。法律不全是代码,还有组织道德。

有序性没有问题,职责权利、奖惩机制公开透明,权利、责任、利益均等都没有问题。但是既然存在组织,就会有组织的最优化问题。自然界本来就存在“自组织机制”,但人类的“自组织过程”是一个帕累托改进过程,人类的组织性存在价值判断存在组织优化。

DAO(岛)底层以封装了支持DAO(岛)及其衍生应用的所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人们的合作似乎可以通过“认信息不认人”的智能化而达到科层的扁平化管理。但是“淮南为橘淮北枳”,“治病为药吸食为毒”,“通证”是有用而美好的,但“通值”是绝对化了的。

人类“神经链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升,催生了元宇宙组织的到来。元宇宙的立柱架梁不仅仅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也包含着目标、匹配、最优化,尤其是相对稳定的社区。“神经”是人的意识的硬件,神经通路下的感觉的集成华融升维而成人的意识才是人的意义。

“DAO”可“岛”,但更是通向生产力之“道”。“DAO”、“岛”、“道”,皆非常道。“DAO”是科学,更离不开统学。目前大家常言的“DAO”,应是元宇宙建成之后的“DAO。但“千里足下”的“DAO”则只能是基于产业情景下的存在组织价值管理的“降龙伏虎”之“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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